查看原文
其他

【权威】省委巡视组给12个县市区下达“体检报告”

2016-02-26 湘纪君 三湘风纪

巡视反馈

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,经省委批准,2015年第三轮,省委巡视组对40个县市区开展了巡视;省属高校巡视组对邵阳学院、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巡视。近期,省委巡视组将陆续向上述地区、单位反馈巡视意见。今天,跟着湘纪君继续来看巡视组给12个县市区当面下达的“体检报告”。


省委巡视第二组向绥宁县反馈巡视情况

省委巡视第二组组长刘大放指出,绥宁县委领导带领全县人民真抓实干,坚持“两手抓”,注重履行主体责任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较好地落实了市委和市纪委的规定动作。县纪委近年来加快“三转”步伐,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,在源头防腐、作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。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。


巡视中,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,主要是: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,县级领导班子结构和政治生态有待进一步改善;个别党组织软弱涣散,有的多年没有按规定开民主生活会。执行廉洁纪律方面,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,部分土地招拍挂不规范;有的单位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现象禁而不绝;个别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,造成了不良影响。执行组织纪律方面,用人导向不够公正公平。对领导干部子女、配偶等搞照顾性安置;“三超两乱”治理力度不够。干部选拔任用审查不严,“吃空饷”清理不彻底,个别单位甚至出现反弹,违规借调干部职工现象仍较多。对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管理存在疏漏。执行其他纪律方面,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落实上不够到位,喊得多,抓得少。处理违纪行为时,有时“大案化小,小案化了”;财政收入存在虚增收入、收“过头税”等现象;少数部门在国土管理、规划管理、城市管理、山砂开采整治上作为不够,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现象严重,规划管理严重失控,城市管理相对滞后,非法开采山砂屡禁不止,致使群众意见较大。同时,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,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。


省委巡视第三组向石鼓区反馈巡视情况

省委巡视第三组组长刘庆选指出,石鼓区委领导班子在杨龙金同志的带领下,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;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;执行民主集中制,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

但巡视中,也发现石鼓区在落实“两个责任”、执行党的“六大纪律”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,主要是: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。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;对上轮巡视整改要求落实不到位。执行廉洁纪律方面。有的干部搞权钱交易,以权谋私;有的单位违规乱收费,私设小金库;有的干部违反规定公车私用。执行组织纪律方面。有的领导干部不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;有违规突击提拔干部、个人或单位伪造干部档案资料等问题;有在民主推荐时违规拉票现象;有违规选任干部问题。执行其他纪律方面。“两个责任”落实不到位;改善民生、维护民利不够;少数干部失德失范;“四风”问题仍有反弹现象。同时,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线索,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处理。


省委巡视第四组向祁东县反馈巡视情况

省委巡视第四组副组长万绍湘指出,祁东县领导班子在县委书记雷高飞同志带领下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与中央、省委保持高度一致,谋事、想事、干事氛围较浓,统筹推进了经济社会发展。稳妥推进乡镇区划调整和并村改革,城乡面貌有了较大改善。加大反腐倡廉力度,查处了一些大案要案。不断提高用人选人科学化水平。 


巡视中,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: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,存在执行政治规矩的意识不够强,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不优,县委议事决策不够规范,对县人大代表提名候选人把关不严等问题。二是执行廉洁纪律方面,存在财政资金管理不严、惠民资金监管乏力以及“雁过拔毛”式的套取资金私分滥发;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不严;房地产市场乱象较多;少数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,以权谋私等问题。三是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,存在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不够高、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不够严格、“三超两乱”治理效果不佳等问题。四是执行其他纪律方面,存在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,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,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有些问题关注不够,社会矛盾较为突出,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仍然存在,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不严,有的决策充分论证不够,少数干部作风腐化、社会形象不好等问题。巡视组要求祁东县委要直面这些问题,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负责、敢于担当的精神,下力气、动真格,认真解决。要切实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。要切实增强政策法规意识,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。要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,助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。要如期如质完成整改任务。同时,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,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。

省委巡视第六组向中方县反馈巡视情况

反馈意见指出,中方县委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坚决执行省委、怀化市委各项决策部署,认真贯彻落实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坚持全面从严治党,落实“两个责任”,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,为推进“四化两型”提供了有力保障,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。


巡视中,巡视组发现和收到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,主要是: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够强、措施不够得力,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,纪委监督责任有缺失。依法依规行政意识不够强,搞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。政绩观有偏差,东西半县统筹均衡发展不够,甚至存在弄虚作假、隐瞒不报等现象。土地管理混乱,遗留问题较多。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和国有资产处置以谋取私利。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多发,部分单位存在套取补贴资金、挤占专项经费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、修建办公楼等现象;个别单位违规自定薪酬、滥发津补贴。招投标问题多发,存在“切香肠”式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、围标串标等问题。以权谋私、优亲厚友等基层“雁过拔毛”式腐败问题比较突出。选人用人风气不正,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进人和提拔干部等问题。“三超两乱”整治不力,干部人事档案造假、涂改等现象比较严重。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安全事故多发。安置房建设缓慢,安置工作严重滞后;拖欠工程款问题比较严重,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;部分单位巧立名目违规收费,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。干部作风存在懒散现象,精气神不足;“四风”问题边反边犯,顶风违纪时有发生。公车私用、公款吃喝、违规设置“小金库”和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敛财等行为仍然屡禁不止。同时,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,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。


省委巡视第六组向鹤城区反馈巡视情况

反馈意见指出,鹤城区委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坚决执行省委、怀化市委各项决策部署,认真贯彻落实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坚持全面从严治党,落实“两个责任”,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,为推进“四化两型”提供了有力保障,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。


巡视中,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,主要是:区委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得力,且逐层递减,纪委监督责任缺失,统筹主导协调反腐作用发挥不够好,在执纪问责上存在畏难情绪,案件查办不彻底,没有形成有力震慑和反腐高压态势;依法行政观念不够强,政绩观有偏差,政策执行随意性较大,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。“三公”经费严控不力,部分单位公款消费数额巨大,甚至违规转嫁费用,个别单位违规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补贴,公款管理使用比较混乱。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缺位,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现象,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,谋取私利。国有资产处置、资金管理不够规范,存在流失风险。专项资金监管不力,挤占挪用问题突出。执行选人用人政策规定不够严格,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进人现象;“三超两乱”整治不力,个别干部档案涉嫌造假。群众观念淡薄,征拆安置工作严重滞后,存在虚报冒领、骗取国家补贴资金、侵吞集体资产和违规收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。部分干部作风不实,创业干事积极性不高,缺乏担当精神。违规公款吃喝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红包礼金敛财和打牌赌博等“四风”问题依然存在。同时,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,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。


省委巡视第六组向沅陵县反馈巡视情况

反馈意见指出,沅陵县委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执行省委、怀化市委各项决策部署,贯彻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注重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一些问题,为推进“四化两型”提供了有力保障,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。


巡视中,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,主要是: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缺失,政治生态遭到比较严重的破坏,党风政风民风受到较大污染,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出现滑坡。原县委、政府主要负责人不团结,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拉拉扯扯,搞团团伙伙。违法用地、违法建设(“两违”)问题非常严重;一些领导干部本人、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带头参与“两违”建设、入股经商谋利,严重扰乱经济秩序。部分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,一些单位滥发津补贴。司法腐败比较严重,执纪执法宽松软,人情案、关系案、金钱案、选择性办案较多;社会治安形势比较严峻,“黄”、“赌”、“毒”、“枪”等问题比较突出。少数领导干部男女生活作风问题反映较大。“四资一项目”方面普遍存在以权谋私、挪用套取专项资金、贱卖国有资产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混乱等问题。“苍蝇式”腐败问题比较突出。跑官要官、买官卖官一度比较盛行,少数干部“带病提拔”、“带病上岗”,选人用人风气不正;“三超两乱”整治不力,消化缓慢;部分人大代表素质不高。一些单位“三公”经费超预算;吃喝风、送礼风还没有刹住。干部作风不实,一些急迫的民生问题久拖不决。同时,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,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。


省委巡视第七组向东安县反馈巡视情况

省委巡视第七组组长郭树人指出,东安县委领导班子在谢景林同志的带领下,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,按照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,在落实“两个责任”、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、规范选人用人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。

 

巡视中,也发现我县在落实“两个责任”,执行党的“六大纪律”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,应该引起高度重视: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,存在对中央颁布的党内法规条例的学习贯彻重视不够,少数党员干部党的纪律观念淡薄,违反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的现象时有发生和少数地方宗族势力影响基层组织建设、干扰换届选举等问题。执行廉洁纪律方面,存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,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项目开发,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利益,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、以权谋私,党员领导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,违规发放津补贴,奖励项目设置过多、过滥,少数基层干部不作为、乱作为,村级组织普遍存在招待费,农机购置补贴漏洞比较大,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、借机敛财等问题。执行组织纪律方面,存在对少数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,超职数、超编制的消化整改力度不够,违规设置配备领导职务,违规入编进人,“吃空饷”清理整改不到位,违规发展党员等问题。执行工作纪律方面,存在落实“两个责任”不到位,文件多、会议多、领导小组、议事协调机构多,一些单位工作纪律松弛、慵懒散现象比较突出等问题。执行群众纪律方面,存在机关事业单位“乱收费、乱罚款”,被征地农民分散择址安置,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。执行生活纪律方面,存在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涉黄、涉赌、涉毒,国家公职人员酒驾、醉驾等问题。同时,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,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。


省委巡视第九组向双清区反馈巡视情况

省委巡视第九组组长唐松成指出,党的十八大以来,双清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,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“四风”方面突出问题得到初步遏制,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较好地执行《干部任用条例》。


但巡视中,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,主要是: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,个别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强,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;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力。执行廉洁自律方面,工程建设领域存在漏洞;重点项目指挥部管理混乱;群众身边的腐败易发多发。执行组织纪律方面,用人导向存在一定偏差;违规进人较多;“三超两乱”问题依然突出;执行干部人事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格。在执行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,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。同时,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,已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。


省委巡视第九组向城步反馈巡视情况

省委巡视第九组唐松成指出,党的十八大以来,城步严格落实中央、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,深化对“两个责任”重要性的认识,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,加大案件查处力度,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逐步完善。较好地贯彻执行了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努力整治“三超两乱”问题,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九条规定,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,干部作风逐渐好转,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。


在巡视中,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,主要表现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,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,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,对个别党员干部处理失之于宽、失之于松、失之于软,存在拉帮结派、搞小团体、小圈子现象。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,财务制度不严,管理较乱,存在滥发津补贴、奖金现象,工程建设领域违规现象比较突出。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,存在人事代理管理混乱,工龄认定随意性较大的现象;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执行不力,执行意识不强;“三超两乱”整改消化力度不大,问题依然突出;干部管理不够规范、严格,队伍建设有待加强;不少干部对用人导向有议论,选人用人环境有待改善。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,“两个责任”执行落实不力,对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,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,个别干部纪律松弛、精神颓废,懒政、怠政现象有所抬头,“四风”问题仍然存在。同时,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,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。


省委巡视第九组向北塔区反馈巡视情况

省委巡视第九组组长唐松成指出,北塔区委领导班子坚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。自觉履行落实“两个责任”,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坚持民主集中制,贯彻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积极开展“三超两乱”专项整治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九条规定,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,干部作风逐渐好转。


但是,巡视中也发现一些问题。主要是: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,基层党建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,少数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,各级党委对村级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,对村支两委干部监管教育不力,对不合格者缺乏有力的处置措施。规矩意识树立得不够牢,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章学得不够,自觉遵从不够;不少干部认为北塔区小,腐败空间和土壤少,存在麻痹思想,对纪律和规矩缺少敬畏之心。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,个别干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,少数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,工程建设领域的管理不够规范,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,开发区日常管理不够规范、财务管理不够严格。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,选人用人风气有待进一步净化,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格和规范,“三超两乱”问题整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,会议记录、档案资料归档整理等部分基础性工作不够规范。在执行其他纪律方面,“两个责任”落实不够到位;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、同城接待等“四风”问题依然存在;存在兼职取酬、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现象;以公款购流量费送手机,变相发福利;有的干部工作动力不足、积极性不高,控违拆违工作效果不够理想、征地拆迁工作推进不够有力、安置工作还不够到位,经济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。同时,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,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。


省委巡视第十组向洪江市反馈巡视情况

省委巡视第十组组长张迎龙指出,洪江市领导班子在向守清同志的带领下,着力理顺机制、传导监管压力,全面推行了责任报告、双重约谈、廉政谈话、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制度,重点抓了基层党委、纪委定期向市纪委报告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和市纪委常委约谈基层党委书记、纪委书记制度。同时,着力创新方式、突出监管重点,紧盯工程建设、招投标、扶贫惠民资金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,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

巡视中,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,主要是:一是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。有的领导干部大局意识不强,规矩意识、依法行政意识薄弱,如在城市规划调整、变更重大项目规划设计等以办公会议取代了民主决策和法定程序。重大工程项目变相改变BT性质,变相利益输送。对开发商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对不及时、不力,造成了损失,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。在处理决策、监督、执行三者关系上存在错位问题。二是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。项目建设问题突出,围标、挂靠现象突出,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普遍存在,只是形式更加隐蔽,“只做不说”。不廉洁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,存在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现象,有的本人或以亲属名义在房地产、工程建设、宾馆酒店、水电站、河道采砂、砖窑、煤矸石开采等项目和企业中入股分红或入“干股”谋利。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系统性不廉洁和重大腐败风险,一些涉农项目造假,一批涉农资金被截留、挪用。村级财务管理问题较多。三是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。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,民主氛围欠缺。干部选拔任用的范围和对象有一定的局限性,选人用人识人视野狭窄,考察范围不宽,听取意见欠缺,存在定向思维选人、先入为主选人、在身边人中选人的现象。干部推荐、考察存在民主推荐程序和要求执行不到位、民主推荐搞形式走过场、干部考察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。存在违规进人和干部超职数问题,“三超两乱”问题整改需加大力度。四是在执行工作纪律、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。落实主体责任浮在面上,市委、市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只做了一般性的工作性部署,在对权利运行的制约监督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等方面重视不够、措施不实、力度不大。“一岗双责”落实不到位。落实“三转”不到位,市直单位纪检组长、乡镇纪委书记分管了纪检工作业务以外的其他工作,没有聚焦主业主责。落实监督责任缺位,查办案件不主动积极,而且是有案不立,拖案不查。对一些违纪违规行为执纪问责不到位。脱离群众、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,对一些群众诉求和群众利益问题重视不够、处置不力。财经纪律执行不严、干部管理有待加强,税务代开发票套取现金的现象较为普遍,有的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,有的单位公务接待严重超标。打牌赌博、公款旅游、公款送礼、违反财经纪律等现象仍然存在。同时,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,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。


省委巡视第十组向通道反馈巡视情况

省委巡视第十组组长张迎龙指出,通道县领导班子在印宇鹰同志的带领下,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取得了较明显成效。在全市率先设立乡镇纪检监察室、村(社区)廉政工作站,加强了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。2015年,开展作风督查、暗访20次,印发督查通报8期,通报批评23人次,立案调查11人次。2013年以来,共立案139件,查处违纪人员140人,移送司法2人。


巡视中,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,主要是:一、执行廉洁纪律方面。有的领导干部为政不廉、以权谋私,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,并插手交通道路建设、房地产开发、水利工程项目、招投标等。有的以职谋私,开办公司或入股分红。有的在经济活动中拿“回扣。有的收受红包礼金。有的在协会兼职领取薪酬。有的单位弄虚作假骗取、套取资金问题较严重。有的单位偷梁换柱,逃避监督,以购置办公用品、电脑耗材的名义开发票用于购买烟酒、土特产等。有些单位和部门巧立名目,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。有些单位“雁过拔毛”式腐败依然存在,有的要求扶贫对象返还部分扶贫资金。特别是民政、民生资金管理方面漏洞较多,群众身边的腐败屡屡发生。二、执行组织纪律方面。党内民主决策和党内民主生活有缺陷,“三重一大”民主决策不够。有的决策征求意见、科学论证不够,过于草率。有的决策执行过程和效果缺乏监督。有的单位“一把手”搞“一言堂”、行“家长式”作风,有的没有执行“三个不直接分管”的规定。有的单位民主生活存在走过场现象存在。有的单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严谨规范,干部考察环节不完善,民主推荐环节执行不到位,干部任免讨论决定有关纪律执行不严,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报告制度和预审制度不规范,应报不报、批复之前启动任免程序、改动干部调整方案等问题。对干部的管理失之于软、失之于宽。对一些犯了错误的干部处理不及时。有个别干部多次受组织处理、纪律处分,但没有调整处理到位。“三超两乱”治理进展缓慢,超职数配备干部仍然比较严重,仍然存在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现象。三、执行其他纪律方面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缺失。有些单位主要领导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,对有问题反映的干部不问不查不纠,对违规违纪的干部“放水养鱼”,搞下不为例,没有把纪律挺在前。有的单位班子成员“一岗双责”没有落实。对纪检工作重视不够,个别领导干部插手、干扰纪检机关办案,监督执纪环境差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有缺位。“三转”不到位,县直机关纪检组长、乡镇纪委书记基本都分管纪检监察业务外的工作。“四风”问题仍然存在,有的干部“官架子”大,群众难以接近,有些单位依然存在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”,有的单位利用职权设置门槛“索拿卡要”,有些部门和领导干部执行力不强,有的干部办事拖拉,责任心不强。有少数干部违反“八项规定”顶风违纪。有的干部违规为子女操办婚宴,不遵守工作纪律,打牌赌博。有些单位与部门乱收费,收费不开票、打“白条”。有的领导干部在招标公告中故意设置门槛,有的还帮工程施工单位借资质。同时,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,已按干部管理权限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。

未完待续


↙ 点击下方“阅读原文”查看更多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